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Zhejiang Yundao Law Firm

15年只做刑事,更专业

杭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

400-0571-630

刑事案件律师在哪些阶段可以介入 更新时间:2022-12-18 叶斌律师整理 380人浏览
因为刑事案件的严重性,所以很多人在自己的家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往往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毕竟律师属于专业人士,在很多方面都是比普通人了解的多,同时也方便维护家人的权益。那一般刑事案件律师在哪些阶段可以介入呢?请跟随允道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因为刑事案件的严重性,所以很多人在自己的家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往往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毕竟律师属于专业人士,在很多方面都是比普通人了解的多,同时也方便维护家人的权益。那一般刑事案件律师在哪些阶段可以介入呢?请跟随允道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案件律师在哪些阶段可以介入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

 

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前仍需要向刑事侦查部门提出申请,由刑事侦查部门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可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派员在场,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律师在本阶段介入,应经侦查部门批准,但在实践当中,侦查机关出于案件侦破需要,对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上一直存在对立情绪,所谓48小时的时间规定形同一张废纸。

 

审查起诉阶段和公诉审判阶段律师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无需向司法机关提前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刑事案件律师提供怎样的服务

 

侦查阶段

 

1、刑事律师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

 

1、刑事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4、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5、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审判阶段

 

1、刑事律师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5、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公诉审判阶段,其实律师都是可以介入的。当然,我们在聘请律师的时候也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处理刑事案件,此时一定要找那种专业能力比较强的律师,同时也要要求具有丰富的经验才行。

声明: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相关推荐阅读
  • 起诉意见书指控:2019年4月至8月期间,被不起诉人秦某冒用他人之名,通过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境外服务器,在互联网上架设网站“歪歪漫”,存储大量淫秽漫画图片,以支付宝支付的方式,按照最低人民币48元单次充值购买或人民币98元网站会员购买的销售形式向他人传播淫秽漫画,从中非法获利。经鉴定,该网站的79部漫画为淫秽物品,被不起诉人秦某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265320元。
    2024-02-29
    6人浏览
  • 2023年1月至2月期间,李某某利用其在快递公司担任经理,可以后台查询、配送快递的职务便利,窃取网点快递的电子产品并销赃,销赃金额五万余元。辩护人认为:李某某所涉行为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刚刚超过职务侵占罪的入罪标准,犯罪情节轻微,已经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023-09-12
    1781人浏览
  • 2022年12月,韩某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犯罪,仍然出借了一张自己的银行卡供他人使用,流水一百二十余万,获利一千元。辩护人认为:韩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已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且有自首情节,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023-09-12
    199人浏览
杭州律师咨询
叶斌
主任律师
400-0571-630
15年专注刑事辩护,团队办案超过1000+,在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经济犯罪等刑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在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