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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全新整理) 更新时间:2023-02-02 435人浏览
内幕交易是一种非法的交易行为,在这种交易中,交易双方使用不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从而获利。这种非法行为已经被司法部门重点关注,并且相关的法律条款也已经逐渐完善。如今,内幕交易已经成为一种重大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如果你打算参与内幕交易,请务必先咨询律师或者金融专业人士,以免上当受骗或者面临法律风险。

内幕交易是一种非法的交易行为,在这种交易中,交易双方使用不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从而获利。

这种非法行为已经被司法部门重点关注,并且相关的法律条款也已经逐渐完善。

如今,内幕交易已经成为一种重大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因此,如果你打算参与内幕交易,请务必先咨询律师或者金融专业人士,以免上当受骗或者面临法律风险。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

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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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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